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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哈尔滨医科大学2009年招生简章
整理自:哈尔滨医科大学 2008-10-29 15:11:02
  一、招生人数
    
    2009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生100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规模数为准。
    
    二、招生类型
    
    1、全日制统招硕士生:包括国家计划内定向、非定向及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4种类型。计划内定向、非定向研究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培养经费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单位或个人向培养单位提供。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考生人事档案与户口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
    
    2、招收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培养类型
    
    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各专业研究生继续实行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种学位类型培养。科学学位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临床技能训练在本学科内进行。专业学位以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为主,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的各项要求进行培养和考核。备注栏标有“★”号的研究方向招收科学学位研究生;标有“☆”号的研究方向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须在网上报名信息“备注一”栏内填写报考的学位类别,即“科学学位”或“专业学位”,不填写则一律视为报考科学学位。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且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者;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二)在职人员必需按目前所从事的专业报考。
    
    (三)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除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外,其他考生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四)基础医学、法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管理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预防医学专业以及中医院校除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外其他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只允许报考本专业或生物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设的各专业。
    
    (五)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条件:
    
    1、重点院校医学专业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本科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各科成绩无补考和重修。
    
    3、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六级考试改革前达到60分)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80分(四级考试改革前达到70分)以上。
    
    4、在校期间未曾受过任何处分。
    
    5、接受推荐免试的专业、导师及具体申请办法可于9月15日后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进行查询。
    
    五、报名程序
    
    2009年硕士研究生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按教育部要求的时间网上报名。
    
    六、入学考试初试部分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医学门类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仍为三门,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及专业综合(300分)。具体要求如下:
    
    1、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所涵盖的各二级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为“西医综合”,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各二级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为“预防医学综合”,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
    
    3、口腔医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各二级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为“口腔综合”,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
    
    4、医学类综合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

命题方式

题型

参考书目

西医综合(300分)

见教育部考试大纲

全国统考

见教育部考试大纲

中医综合(300分)

预防医学综合(300分)

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卫生、毒理学

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联考

见卫生部考试大纲

口腔综合(300分)

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解剖生理、口腔组织病理、口腔正畸学

护理综合(300分)

国家暂未定

学校自命题

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

见教育部考试大纲

管理综合(300分)

社会医学、卫生管理学、卫生经济学、组织行为学

《卫生管理学基础》第1版 张亮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社会医学》第2版 李鲁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卫生经济学》第1版 程晓明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组织行为学》 第1版 陈力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药学综合(300分)

天然药化、药理学、药剂学

《天然药化》吴立军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第5版;《药理学》杨宝峰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6版;《药剂学》崔福德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  5


    (二)理学门类中生物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所有二级学科(生理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神经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理学门类中的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和法学门类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初试科目仍为四门,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第三单元考试(150分)和第四单元考试(150分)。
    
    1、理学、法学门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

参考书目

题型

生物综合一(150分)

细胞生物学(50)、分子生物学(50)、遗传学(50)

参考书目同下方“第四单元考试科目”所用参考书目

选择题

生物综合二(150分)

生理学(50分)、生物化学(50分)、分子生物学(50分)

生物信息学基础(150分)

 

《现代生物信息学理论与实践》讲义

选择、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150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新版统编教材, 高等教育出版社


    2、理学、法学门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第四单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题型

生物化学(150分)

《生物化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第6版 主编:周爱儒  副主编:查锡良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3

选择、名词解释、简答、论述等

神经生物学(150分)

《神经科学基础》第1版 主编:茹立强、王才源、殷光甫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4

生理学(150分)

《生理学》第6版 主编:姚泰 副主编:吴博威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4

分子生物学(150分)

《生物化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第6版 主编:周爱儒 副主编:查锡良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3

细胞生物学(150分)

《医学细胞生物学》第4版 主编:陈誉华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8

遗传学(150分)

《医学遗传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第1版 主编:李璞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2003

数学分析与线性代数(150分)

《高等数学》李忠 周建莹 北京大学出版社;《Introduction to Linear AlgebraJohnson 机械工业出版社;《线性代数》王萼芳 清华大学出版社

概率论(150分)

《概率论与信息论基础》张瑞杰 杨兴云 张庆普 主编  哈尔滨出版社

伦理学(150分) 《伦理学》  罗国杰   人民出版社  1989年版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版统编教材,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七、入学考试复试部份
    
    1、复试时间为4月下旬,我校将根据国家划定的复试最低分数基本要求,结合我校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名单。
    
    2、笔试
    
    笔试科目为考生报考专业的专业科目(按二级学科命题),满分100分。同等学力人员若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复试标准,复试时需加试大学本科骨干课程。加试范围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卫生统计学6门课程中任选2门,但不能与本人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相同。
    
    3、专家组面试
    
    学校将统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小组按三级学科进行分组。面试将考核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人文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4、导师面试
    
    八、体检
    
    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院系代码及名称
    
    001基础医学学院、002 公共卫生学院、003 地病中心、004 第一临床医学院、005 第二临床医学院、006 第三临床医学院、007第四临床医学院、008药学院、009口腔医学学院、010生物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011大庆校区、012人文社会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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